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张磊)7月15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获悉,从7月25日起,太原市调整城六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对于居民生活用气,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8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调整为4.07元/立方米。
对于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17元/立方米;低保户家庭用气,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内免费使用5立方米,超出部分按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计价周期方面,居民生活用气计价周期为半年,独立采暖用气计价周期为一个供热采暖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该通知自7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