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泰仁(山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区块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鼎耀千翔广告有限公司、王梓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北京鼎耀千翔广告有限公司、王梓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泰仁(山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梓谦,女,汉族,1979年4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132628197904110029,住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鲍家营胡同22号。
被执行人:北京鼎耀千翔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12层B-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19863532。
法定代表人:王梓谦,总经理。
执行案号:(2021)鲁0102执5212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02民初363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北京鼎耀千翔广告有限公司、王梓谦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泰仁(山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利息、保全保险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以上共计16388307元及迟延履行金等。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北京鼎耀千翔广告有限公司、王梓谦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066
联系人:高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