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之际,江西省安福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高效高质调解了一起涉老保健品消费纠纷,为老年人营造了健康安心的消费环境。
老年消费者黄某在安福县某养生馆做理疗时,在工作人员推荐下,先是购买了一台理疗仪,后工作人员又向其推荐保健品,宣称在服用该保健品后,会给身体带来诸多益处。黄某听信后,一次性花费8640元购入48盒。但在服用一段时间后,黄某并未感受到宣传中的效果,遂向安福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全额退款。
接诉后,安福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被诉方门店开展现场调查。在查验保健品进货渠道、产品和经营资质等情况后,确认产品来源正规。但经营者却无法提供宣称的保健品功效等证明依据。在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宣教调解下,经营者认识到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过错。最终,同意全额退款,消费者黄某也将剩余未开封的40盒保健品退回给经营者。
案例启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养生馆工作人员夸大保健品功效,误导消费者黄某购买,明显违反了规定,应承担相关责任。
该案发生在涉老行业,涉案金额8640元,对老年消费者是笔大额开支。市场监管部门接诉后,对这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查阅进货、资质文件,调查销售宣传细节,快速凭专业能力锁定过错证据,为认定违法和调解纠纷打下基础,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成功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奇哲 邓光伟)